自建楼房办房产证应该怎么办
一、自建楼房办房产证应该怎么办
自建楼房办理房产证,通常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是准备相关材料。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批文,以证明建房用地的合法性;准备建房规划许可证,表明建房符合城乡规划要求;还需有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证实房屋建设质量合格等,另外要准备好个人身份证件等基础材料。
二是提出申请。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明确提出办理房产证的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三是审核与测绘。不动产登记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对房屋进行实地测绘,确定房屋的面积、位置等关键信息。
四是缴费。根据相关规定,需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相费,缴费后会获得。
五是领取房产证。在完成上述所有流程,且经审核无误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会依法颁发房产证,权利人可按通知要求前往领取。
二、房产证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房产证相关诉讼期限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主要涉及以下两种常见情形:
一是行政诉讼。如果是因不动产登记等行政行为引发的纠纷,比如对房产登记机关作出的登记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是。比如涉及房屋产权归属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房产证没有名字是否有居住权
房产证上没有名字并不一定意味着没有居住权。居住权的取得与房产证上是否有名字并无必然联系,以下分情况进行说明:
一是通过合同约定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通过书面合同的方式,为特定的人设立居住权。比如,夫妻双方在中约定,一方虽不拥有房屋产权,但对该房屋享有一定期限的居住权,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名字,该方也依法享有居住权。
二是依据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为特定的人设立居住权。例如,老人在遗嘱中写明,某子女虽不继承房屋产权,但可在房屋中居住直至去世,那么该子女即便房产证上无名字,也有居住权。
三是因法定事由取得居住权。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基于法律规定,特定人员也可能享有居住权,如对房屋有长期依赖关系且无其他居住场所的家庭成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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