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欠债可以拿集体用地抵债
一、村集体欠债可以拿集体用地抵债
村里用于搞建设的土地其实也是可以拿来抵债的,只不过这个抵债只限于使用权部分而已。
如果遇到法院需要强制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话,他们在经过跟国土资源管理局沟通并达成共识之后,是可以依法作出相应判断的,不过,这个时候要记得告诉那些受益者们去国土资源管理局那边办理土地征用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同时还得交上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相关的税费才行。
对于涉及到农村房屋的集体土地问题,法院也会先跟国土资源管理局商量好再作决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费。
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
二、欠债人无力还钱担保人可以还
当借款人没钱还钱了,是可以找担保人要债的。
担保方式有两种,分别是一般的和连带性的,这两者有所区别,我们得采用不同的步骤来搞定相关事宜:首先,如果担保协议里有规定担保人要负的话,那么从欠债人开始逾期还钱的那一天算起,以内,都有权让担保人把本金和利息给还上。
要是双方在这份协议中没提到担保期限这个事,那债权人就可以在欠债人逾期还钱后的六个月之内,让担保人把本金和利息给还上。
当然如果债权人在担保期限或者六个月内都没去找担保人要过钱,那担保人就可以不用再负责了。
其次,如果担保协议明确规定担保人只承担一般性的担保责任,而且也没有特别说明或者说不清楚的话,那么债权人只有在尽力去催讨欠款但还是没能成功的情况下,才能够让担保人把本金和利息给还上。
也就是说,经过法院审理并强制执行之后,欠款仍然无法还清的话,债权人才能在约定的时间或者六个月内,让担保人把本金和利息给还上。
三、欠债还债的日子好累怎么办
首先,要是你目前手头紧,实在没有钱还也没办法。
那我们可以商量下,看看能不能把还款期限延长,或者先还部分欠款,分期慢慢还。
其次,有些人明明手头上是有钱的,但就是不肯还债。
这种情况,你完全可以去法院提个诉讼,让他们来进行强制执行还款。
想想看,法律可是公正无私的,总会为你讨回公道。
最后,如果碰到那种真的是一辈子都还不起的情况,那就只能用他自己现有的财产来抵债。
这个过程中,需要法院来审理并做出判决,然后你再拿着判决书去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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