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用地如何补偿
一、土地储备用地如何补偿
土地储备用地补偿通常涵盖以下几方面:
一是土地补偿费。这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依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由省级政府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来明确具体标准。
二是安置补助费。目的是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安置,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根据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三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对于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农作物等,按照实际价值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此外,若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建房、提供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二、没有征地批文征收土地的怎么处理
没有征地批文就征收土地属于违法行为。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被征收人有权拒绝交出土地。因为缺乏合法批文,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基础缺失,被征收人对自身合法土地权益有正当的保护权利。
其次,可向上级政府部门投诉举报。上级政府在土地征收管理中具有监督职责,会对无批文征收的违法情况展开调查,责令相关部门停止违法征收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再者,被征收人还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征收行为违法,若因违法征收造成损失,可要求相应赔偿。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判决。
此外,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也很重要。该部门负责土地资源管理监督,对违法征收土地行为有查处权力,可依法制止并纠正违法行为。
三、村民小组的土地被款归谁
村民小组土地被征收,补偿款归属需依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判断。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在村民小组层面,通常归该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因为村民小组是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主体之一。
安置补助费,是用于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补助费用。若村民小组内成员需要安置,该费用会用于安置村民,可能直接支付给需要安置的村民个人,也可能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使用,用于安置村民的生产生活。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即如果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是村民个人所有,补偿款就归该村民;若是村民小组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则归村民小组集体。
实践中,具体分配方案通常需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遵循民主议定程序,在不违反的前提下,合理分配补偿款,保障村民小组及成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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