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产权多久办理
一、拆迁安置房产权多久办理
拆迁安置房产权办理时间在不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如果拆迁安置相关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在房屋建成且通过验收后的一定时间内就可以办理。有的地方可能在交房后的几个月到一年内开始办理。不过这也取决于当地的政策和办事效率等多种因素。
从程序上看,首先需要拆迁安置部门完成相关的初始登记等手续,例如对源的产权初始确认等工作。然后安置户需要准备好自己的明、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按照当地部门的要求提交申请。如果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如安置房源存在产权纠纷或者相费未缴纳清楚等,可能会导致产权办理时间延迟。
二、拆迁安置房能否为小产权
拆迁安置房不是。
从产权性质看,拆迁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它是具有完全产权的房屋,其土地性质往往为国有土地或者经过合法征收程序变更为国有土地后的土地。
而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这种房屋不具有真正的合法产权,不能合法上市交易,也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拆迁安置房与小产权房有着本质区别,不能将拆迁安置房归为小产权房。
三、拆迁安置房后有吗
拆迁安置房可能有房产证。
如果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为出让,那么在符合相关规定、经过合法的建设和验收等程序后,是可以的。这意味着该房产可以像普通一样在市场上自由交易。
然而,如果土地性质为划拨,在办理房产证方面可能会面临一些特殊情况。有些地区规定,这类拆迁安置房在满足一定条件(如补缴土地出让金等)后可以办理房产证。即使有房产证,在交易上也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例如在转让时可能需要经过特定的审批程序或者补缴相关费用等。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拆迁安置房一定有或没有房产证,要根据其土地性质、当地政策以及具体建设情况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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