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业主纠纷的原因分析
一、烂尾楼业主纠纷的原因分析
1. 资金困境:开发商可能因筹资困扰及业绩不善等因素造成资金链受损,从而无法顺利推进项目。
2. 市场变幻:房地产市场起伏不定,诱发房价波动,进而使开发商获利减少,无法维持项目运营。
3. 政策干预:政府可能基于城市规划、环保、公众利益等考虑对项目实施调整乃至暂停。
4. 法律争端:因、、规划审批等法务问题,项目可能需要暂时停滞。
5. 开发者问题:开发商内部管理失序、不良行为、无计划扩张亦有可能引发项目烂尾。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二、烂尾楼怎么办理
所购房产成为烂尾楼后,为争取权益,应先申请办理产权证书并留存相关购房资料备查。
购房者应对房屋是否正式刊出予以核实确认。
若获准合法刊出,可依据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书面证明及完整的销售合同、明等有关文件,前往房管部门登记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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