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怎样判一房二卖
一、高院怎样判一房二卖
在讨论关于"一房二卖"问题的应对策略与解决方案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关键点展开探讨:首先,我们必须要明确该套房产是否已经办理完毕所有的过户手续,如果答案为肯定,那么毫无疑问,该房产的所有权将直接归属于已成功登记的购买方;其次,倘若该房产并未曾进行过任何形式上的产权登记工作,那么我们就需要依据购房款项转移的具体情况来加以判断,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找到那个已经全额或绝大多数支付了购房款项的人,他/她将有望成为该房产的新任合法所有者;最后,我们还需要根据各买卖双方签署合同的时间顺序以及相关的规定,来确定究竟哪一方能够最终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发生一房二卖纠纷怎么办
当不幸遇到房产被多次售卖的困境时,我们的受害方完全有权力和机会,通过一系列合法合规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比如,当尊贵的购房者面临类似问题时,他们不仅仅拥有请求解除与卖方签署的买卖协议、追回已经支付的全部或者部分房款及其相应利息的合法权益,同样也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要求卖方全额或者部分偿还这些款项损失中所包含的利息,而且额最高甚至可以达到相当于买方已经支付购买金额的两倍之多。
如果卖方并不是房地产开发的特许经营商的话,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将无法寻求到惩罚性赔偿责任,只能主张退还买方支付的购房款及其对应利息,同时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适当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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