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房屋质量纠纷找什么部门
一、房屋质量纠纷找什么部门
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途径需依具体情况而定:(1)如房屋质量保修期限尚未过期,可向地方质检站发起投诉;(2)对于房屋质量评估,建议寻求专门机构协助。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先同开发商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同时向建交委、规划局等职能部门进行质量检测和备案申报;(3)若房屋质量争议双方能达成共识,则可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若无法自行协商,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怎么样处理房屋质量纠纷
当遇房屋质量问题时,您可尝试以下途径解决:
1.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
2.向相关部门投诉;
3.启动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找寻开发商协商之前,请务必重视您与开发商之间的契约关系,因为这将对后续处理结果产生关键影响。作为房地产开发方,开发商应对房产产品的质量负有终极责任。此项责任的履行将依据《》及《商品房住宅质量》进行监督。若发生质量问题提出赔偿请求,应终由开发商负责,并有权利依据合同规定追究责任单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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