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拿的回来吗
一、拿的回来吗
在两份合同均未进行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割的情况下,这两份合同皆处未实际执行状态。此时应根据签订在先的合同享有优先履行权作为判断依据。也就是说,哪份合同签订时间更早,便可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换言之,先签合同者有权优先获取房屋产权。
若两份合同均未登记,但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实际交付。此种情况下,已接房的一方即可获得房屋产权,无论其所签合同的先后顺序如何。
根据《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出卖人赔偿其损失,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而且,如果开发商是恶意串通第三方买卖房屋的话,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会被视为无效。如果出售方是二手房业主,则不能按照《解释》规定进行处理,需按照《》规定处理。根据规定,守约方可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但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
二、受理房屋质量问题吗
在房屋建筑过程中,常遇多种质量问题,重点如下:1.楼房构造稳定度不足;2.各类裂缝现象频现,包括墙体和楼层平面等多处都有可能发生开裂;3.防水防漏处理欠佳;4.墙体内部空洞,易致墙皮剥落;5.隔音与隔热性能不足;6.门窗密封性不良或变形;7.上下水管道、暖气管线及电线线路出现渗漏;8.水电暖气设备安装不当;9.公共设施如电梯等设计不合理或质量未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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