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能延期办理吗
一、房产证能延期办理吗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给业主之后60天内,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业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相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件所需的资料。若因开发企业未及时履行该义务导致购房者无法按照约定或者条例规则的期限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则开发企业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
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延期办房产证怎么办理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开发商须于商品房交房后六十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提交有关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文件。若开发商逾期提交房产登记资料致购房者无法按时取得产权证,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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