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怎么保证
一、房屋质量问题怎么保证
关于修缮:当房屋品质无法达到退房标准之时,客户应当立即将问题通报物业以转达至开发商。按照约定,购房者在接收房产时会收到开发商所签发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用户手册》,此类文件明确了开发商的保固责任。保固期限自购房之日始计。开发商有义务进行修缮,如未能及时响应,客户亦可自行修复,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需由开发商负责。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客户采取如下措施:1.妥善保存房屋质量问题的证据,包括收房时的记录以及相关机构的检测报告等;2.在决定自行修复前,务必先与开发商沟通并等待其回应,若开发商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职责,方可自行修复;3.保留所有施工费用及材料清单,以便日后向开发商追偿。
关于退房: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到影响居住,客户有权选择退房。此时,客户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方案,如协商无果,可依据合同条款寻求。
《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二、如何处理纠纷问题
首先,若有任何一方已成功完成产权登记,该房屋将归属其名下,另一方有权向卖方寻求违约赔偿以弥补自身损失;其次,若双方均未完成产权登记且未进行房屋交接,则根据实际交付出资情况确定房屋所有权,卖方仍需对买方的相关索赔负责;最后,如双方皆未完成产权登记及房屋交付,两份协议均处于未执行状态,应遵循先签先执行原则,即先签署的协议优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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