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的房产证怎么办手续
一、延期的怎么办手续
若逾期交付房产证,业主可向开发商了解延迟办理原因,并商讨解决方案。同时,依据已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可收取相应作为违约金。
根据《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在商品房交付前完成测绘工作,且需将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测绘成果用于产权登记。
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应向当地房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办理产权登记所需资料。同时,还需协助商品房购买者办理变更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如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即构成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对于因违约而给对方带来的损失,额应与实际损失相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延期交房开发商违约,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开发商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二、以房抵债能否迟延履行义务
以物抵债作为一种合法债务清偿方式,在中国法律规定范围内生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在债务清偿期未满之前达成抵债协议且无违法之处,即为有效协议。反之,如有违反禁止流质或流押规定现象,将被视为无效协议。对此规定,可详述如下:若在清偿期未满之时无法完全履行债务,便可与其商量进行抵债事宜;倘若双方意见一致,即可按照约定进行以物抵债。当债务人完成物权转移之后,原债务也随之消除。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