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产权转让如何办理
一、出租房屋产权转让如何办理
在房产租赁期间,如房东决定出售该处物业时,应于决定售出前向租户发出合理期限的通告。
在此过程中,承租方有资格以相同条件优先购得物业;若未选择购买,则物业所有权的变更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应。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无产权证的能否保全买卖
无房产证的自建房,一般不予保护。
原因在于这种房屋本身不具备法律确认的所有权,故无法实施保全行动以保障判决的执行效果。
三、无产权证的自建房能否保全
无合法产权证的私有自建房通常情况下无法进行。
所谓房屋保全,系指人民法院在针对某一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其他因素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执行困难的案件作出判决之前,依照法律规定对涉案房屋实施的强制性保护措施。
由于缺乏有效的产权证书作为证明,无产权证的自建房无法明确其所有权归属,因此无法发挥出保全的实际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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