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二手房过户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二手房过户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房产所有权证。
(3)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
(4)房屋买卖合同草稿。
(5)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还因提供有关他人的证件证明和同意书等。
2、法律依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二、房屋过户如何办理
1、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等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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