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给13岁儿子,那父母还有买卖权吗
一、房子过户给13岁儿子,那父母还有买卖权吗
未成年子女名义之下所拥有之房产来源主要可以区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即未成年子女凭借自我资金实力进行购买;在此情形下,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当然无权代子女作出售房决策,因为子女本身便具备自主购房的资格与能力。
其次,第二大类则是出于父母对子女强烈关爱之心而出资购产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此种情况下,父母所购房产被视作赠与品,依律规定,未成年子女亦由此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
需注意的是,尽管此类房产皆由父母出资购买且注册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其出售仍须遵循特定法律程序,无法任意为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五条
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二、男方父母全款买房,资金可以追回吗
关于父母提供资金购买住房,其是否享有收回权益这一问题,依据父母所投注资本的法律性质而定。
总体而言,父母出资用于购房的性质大致可以划分成三个类别:首先,它可能被视为一笔赠与资金,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等相关,赠与协议属于实践性合同,只有达成实际赠与才能算作有效,在此前提下,父母对该笔购房资金的赠与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变动,当房屋产权最终登记在受赠者名下时,在此情形下,父母通常无法行使要求收回资金的权利。
若这笔资金是父母向子女所施与的借款,那么在法律层面,他们之间就建立起了一种典型的债务债权关系,父母有资格要求子女履行还款义务,却并不能够以此为理由收回置业的房产。
最后,如果购房事宜由父母操办,所购置房产的产权则登记在子女名下,即我们常说的“名义买房”现象,在这个阶段,房产归属于父母所有,此时,他们便拥有了要求收回房产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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