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吗
一、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吗
按照现行法规,经济适用房得经由相应程序才能实施过户。
针对经济适用房,具体区分必须满足两个时间点之一,是否满足入住满五年的要求以及是否已领取完全额凭证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若所持有的经济适用房满足入住满五年这个期限标准,业主便得以参照当前市场价格将房产出售,在交易完成之后,业主还须以房产成交总价的10%比例补足综合地价款。
而对于尚未达到居住五年条件的经济适用房,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暂时禁止进行市场售价销售。
在获取并购买已转售至市场的经济适用房过程中,不再受到购买经济适用房所需具备特殊资质限制的干扰,这意味着任何自然人皆可进行购买。
但是,在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环节,除须支付常规的契税及外,无需再缴付。
对于那些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权益所有者及其共同生活的人员,倘若在今后需要购置他处房产时,应主动向原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告,以防购入房产之后因转让过户手续问题导致无法顺利进行。
根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明确规定,凡按市场价格售出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不得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其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宅。
如原阶梯式价格出售房产予符合购买资格的人士后,原购房者若仍然满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亦可再次选购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二、父母买卖方式过户给子女,子女配偶有份吗
父母将房产转让给他们的儿子、儿媳,倘若这一行为并未明示该房产是仅赋予儿子个人所有,那么这个儿媳也是拥有合法权益的。
根据我国现行的规定,婚姻关系延续期间内所获得的赠与财产,除非赋予人明确声明是给予某一方的,否则都应当视为。
从严格意义上讲,这种情况下,过户来的房屋的确属于女儿及其配偶二人的共有财产。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