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房产过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要啥资料呢?卖主这边:
1、房产证的正反面;
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当初买这房子时签的那份协议;
4、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5、要是已经结了婚,就得带上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要是还有其他共有人,还得让他们签字同意卖掉这房子。
而买家那边:
1、就是得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和复印件;
2、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你不是本地人,那就得有个或者流动人口。
《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二、房屋过户有诉讼时效吗
根据我国现行之规定,在完成房产过户程序之后,若因产权问题引发争议并要求收回原物的,其诉讼时效将不再受时间限制。
对于涉及其他类型纠纷的情况,则需遵守三年内提起诉讼的时效规定。
房产过户乃是指通过交易、购买、赠与以及继承等方式取得房地产权益,再前往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也就是将产权从甲方转移至乙方的全部过程。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房产过户所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当无法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予以解决时,向提起诉讼便成为最终的维权手段。
我们必须明确,诉讼是存在诉讼时效的,超过这一期限,胜诉权将会自动丧失。
三、过户房子算吗
在评估房产过户是否应被视为首次购房的主要依据在于其购置方式。
若该房产系全额付款购得,那么在完成过户手续之后,再度进行购房便可被视为首次购房。
然而,若此房产为所购置,即便在将其过户给他人之后,由于在系统中仍然存在相关贷款记录,因此,在大多数地区,银行在界定首次购房的标准时,往往仅以贷款纪录为准。
在此种情况之下,即使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再度进行购房亦可能被视作第二次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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