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判决书可以去房管局过户吗
一、拿着判决书可以去房管局过户吗
首先看判决书中有无明确条款要求房产过户。
若有,可凭判决书前往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完毕,将指派执行官,向房管局发出协助申请通知单,完成过户所需步骤。
过户所需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测绘图、查档证明、评估报告、房东夫妇身份证、本或(户口不在一起)以及等。
另一方面,过户流程如下:签订(可选择互换或赠与),审核支付能力以确保能够成功,最终在房管局完成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
二、购买写一个人名字,过户可以加妻子名字吗
签署完时仍可进行产权人的更改操作。
在取得购房合同之后,若希望对合同中所包含的姓名进行增加或减少,则需征得开发商的首肯,并在对方同意的前提下,按照相关程序完成更名手续,进而重新起草或修订购房合同。
若涉及到婚后增加配偶为房屋所有权人,只需前往该处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相关手续办理即可。
并且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签署了购房合同,仍然可以在不动产权证()上添加额外的姓名,但这同样会因实际状况的不同而有所区别,通常来说,这取决于是否存在房屋贷款以及其复杂程度,不过,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办理产权变更均相对简易,只需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便可进行完整手续处理。
三、不过户只房子算谁的须备那些资料
即便房产完成公正未予过户,其产权仍归属于原始屋主。
公证仅赋予协议法律效应,而非房产本身。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不动产权属实行登记注册制度,无产权证明即视为无所有权。
尽管进行了房产交易公证,但仍应将过户登记作为最终依据,否则可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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