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费用多少
一、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费用多少
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的费用,因过户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有以下两种常见情况:
一是通过赠与方式过户。需办理赠与公证,公证费一般按房屋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通常在1%至2%左右。然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涉及到的费用有契税,一般为房屋评估价的3%,还有印花税等少量税费,印花税一般为房屋评估价的0.05%。此外可能还有一些登记费、手续费等,几百元左右。
二是通过买卖方式过户。如果该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买卖过户费用相对复杂一些。主要有契税,根据子女名下房产情况等因素,税率在1%至3%不等;增值税,若房屋满两年一般可免征,不满两年则按一定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若房屋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可免征,否则按一定比例征收。另外也有印花税、登记费等少量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建议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以当地规定为准。
二、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通常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准备相关材料,一般包括拆迁安置协议、明、房屋测绘报告等。拆迁安置协议是确定房屋来源及权益的关键文件;身份证明用于确认产权人身份;房屋测绘报告则明确房屋的具体面积等信息。
其次,前往当地的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登记申请表,详细、准确地填写房屋及申请人相关信息。
再者,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有效等。若材料存在问题,需按要求补充或修正。
然后,在审核通过后,可能需缴纳相费,具体税费种类和标准依当地规定执行。
最后,完成税费缴纳等流程后,根据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通知,领取房产证。领取时,仔细核对房产证上的信息,包括房屋地址、面积、产权人等,确保准确无误。整个办理过程需关注当地政策变化,如有疑问,可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相关部门。
三、拆迁安置房过户要吗怎么算
拆迁安置房过户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需分情况讨论。
如果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且土地性质为划拨,在过户时一般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若土地性质本身就是出让,过户时则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
关于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一是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比如规定按标定地价的40%计算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是按照成交价的一定比例收取,例如按成交价的1%收取土地出让金。
三是参照当地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根据土地级别、用途等因素进行评估计算。具体的计算标准和方式,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一般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
在办理拆迁安置房过户时,建议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详细咨询,以确定是否需要缴纳及具体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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