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过户房屋有什么优惠条件
一、残疾人过户房屋有什么优惠条件
残疾人过户房屋,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优惠条件,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税收优惠。部分地区对残疾人个人转让自有住房,可能会有免征或减征相费的政策。比如,在、等方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能享受一定程度的减免,具体减免幅度和适用条件需参照当务部门的规定。
二是费用减免。在办理房屋过户涉及的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上,可能给予减免。像登记费、手续费等,有的地方会对残疾人适当减免部分费用,以减轻其经济负担。
三是优先办理。为方便残疾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关部门可能会提供优先办理的服务,减少其等待时间和办理流程中的不便。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优惠条件并非在所有地区都统一适用。残疾人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机构详细咨询,了解具体的优惠政策和办理流程,以便充分享受应有的优惠。
二、不协助过户如何
若一方不协助过户,申请强制执行需遵循一定程序。
首先,需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比如经审理作出的判决书、调解书等,明确判定对方有协助过户的义务。若双方此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过户相关事宜,而一方违约不协助,另一方起诉胜诉后,即可凭此生效文书申请执行。
其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是作出该生效法律文书的一审法院或者与该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时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等相关材料。
然后,法院受理后会采取相应执行措施。比如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履行协助过户义务。若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可直接向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该通知,可径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无需被执行人配合。通过这些合法程序,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三、不能过户有效吗
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与能否过户没有必然联系。
(一)有效情形
1. 只要买卖合同符合以下条件通常是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例如,甲乙签订,双方都成年且精神正常,自愿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合法,即使房屋因存在抵押等暂时不能过户,该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
2. 对于一些特殊商品,虽然不能过户,但买卖合同在符合法定条件下也是有效的。如的买卖,虽然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如果买卖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的买卖合同,只是这种合同可能因为违反关于土地使用的相关规定而存在履行不能等问题。
(二)无效情形
如果买卖合同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则无效,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这种情况下即使能过户合同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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