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男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
一、离婚了男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
1、关于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离婚问题且其中一方未能积极配合完成房产过户事宜:针对此类状况,当获得法院判决或调解书之后,无论另一方是否愿意配合,办理房产过户都不再成为难题。
您可选择向法院提出请求,房产交易中心将会根据法院指令协助进行。
2、关于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共识但其中一方未能积极配合完成房产过户事宜:在协商离婚的过程中,若夫妻双方在中明确约定房产归属,然而在签署后,选择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却未积极配合完成过户手续。
对于这类情况,一旦对方未能积极配合,房产过户工作便会变得较为复杂。
由于仅凭借书及离婚协议书并不能充分证明对方确实有意愿进行房产过户,房屋管理部门也难以对协议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
因此,面对此种情况,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1)以对方未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情况下,若对方未能积极配合,即构成对离婚协议书的违反,属于违约行为。
您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
如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仍未履行,您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有权向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从而顺利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2)在离婚时,前往机构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
为了避免离婚后出现一方不配合的情况,您可以在办理时,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以此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
如此一来,房管局便会对离婚协议书给予认可,进而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对于计划协商离婚的当事人而言,如果您认为双方协商离婚存在风险,那么您可以选择对协议书进行公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最终取得的法院调解书具有与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236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二、离婚房子怎么判给自己
在离婚诉讼中分割房产的具体方式如下所述:首先,
(1)如果该房产是由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它将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之间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作出合理分配。
其次,
(2)若婚后某一方以其全额购买了房屋,这应当被视作其自身的产权,离婚之时对方无法对此提出分割财产的请求。
最后,
(3)倘若该房屋是在婚前由某一方单独购买并已支付所有购房款项,那么此房产也应被认定为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同样无权对此提出分割财产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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