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已经十年房产还没过户怎么弄
一、离婚已经十年房产还没过户怎么弄
离婚十年房产尚未过户,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若离婚时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约定房产归属,且该协议合法有效,持有房产的一方应配合另一方办理过户手续。若对方拒绝配合,未获得房产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协助办理过户。法院作出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由法院强制对方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若双方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且判决书对房产归属已作出明确判定,那么可持生效判决书直接向部门申请办理过户登记。若不动产登记部门以各种不合理理由拒绝办理,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为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此外,办理过户时,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离婚协议、判决书、明、件等,按照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操作。
二、孩子归女方可以要回来吗
协议离婚后孩子归女方,在一定情形下男方是可以要回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权。若女方愿意,且双方就抚养权变更达成新的协议,符合孩子健康成长等原则,可通过签订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来变更。
二是出现法定事由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比如女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女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
男方若要变更抚养权,需收集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条件、抚养能力以及孩子的意愿等多方面因素,以确定是否变更抚养权,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三、离婚后费不给怎么办
若离婚后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是协商解决。直接与不支付的一方沟通,了解其不支付的原因,尝试协商解决,明确支付的金额、方式和期限等,达成一致后可签订书面协议。
二是申请强制执行。若协商无果,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作出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支付义务,可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对方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
三是变更抚养关系或追加抚养费。若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长期存在且严重影响子女生活,抚养方还可考虑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关系,由自己独自抚养子女;若因子女实际生活需要等合理原因,也可申请追加抚养费数额,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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