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名字房产离婚怎么过户
一、夫妻共同名字房产离婚怎么过户
夫妻共同名字的房产在离婚时过户,主要有以下情况及相应流程:
若双方是协议离婚,需先签订,其中明确房产的归属。然后,双方携带、本、、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共同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将房产变更到约定归属方名下。
若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会对房产的归属作出判决。获得房产的一方可凭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登记中心依据法院判决书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完成过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操作,以顺利完成房产的过户登记。
二、离婚后房产证去名字属于过户吗怎么办
离婚后房产证去名字属于过户行为。在离婚时,若双方协商一致对房产进行分割,将其中一方名字从房产证上去除,实质是对房屋产权归属的变更,即房产从夫妻双方共有转变为一方独有,这符合过户的法律特征。
办理流程如下:
一是协议离婚的情况。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共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将一方名字从房产证上去除。
二是诉讼离婚的情况。若一方不配合办理去名手续,另一方可以凭借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单独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登记部门在确认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后,会予以去名的过户手续。总之,按照规定流程准备好相关材料,就能顺利完成房产过户去名事宜。
三、离婚后房产证一个名字要过户吗
离婚后房产证上仅一个名字是否需要过户,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房产经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明确归属登记方,且不存在其他纠纷,从法律层面可不办理过户。不过,从权益保障和后续交易便利角度,建议办理过户。比如后续想要出售房产,完整清晰的产权登记能避免诸多麻烦。
若房产归属非登记方,那就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未办理过户,即便有相关协议或判决确定归属,但在不动产登记上仍是登记方所有。这可能产生风险,如登记方擅自处分房产,第三人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可能获得房产所有权,导致实际权利人权益受损。
办理过户时,要准备好离婚证、离婚协议(经民政部门备案)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材料,按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的流程办理。总之,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明确房产产权归属,离婚后应审慎考虑并妥善处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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