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过户费用怎么承担
一、购买二手房过户费用怎么承担
购买二手房过户费用的承担通常按以下情况确定:
其一,双方协商约定。买卖双方可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各项过户费用由哪一方承担。这种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其二,法定承担原则。若合同未作约定,一般遵循法定原则。其中,契税通常由买方承担,根据房屋面积及买方购房套数等情况,税率有所不同。买卖双方都可能需要缴纳,不过目前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若涉及非住房等情况则按规定征收。
对于卖方而言,可能需要承担增值税及附加、等。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总之,具体费用承担应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二、交了二手房买卖怎么退回
在二手房买卖中,要退回已交定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 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比如政策变动使得购房人失去购房资格等,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2. 若收受定金一方,即卖方存在违约行为,例如隐瞒房屋重大瑕疵、未按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此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3. 若买方自身原因不想继续购买,且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解除事由,一般情况下定金难以退回,因为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买方违约需承担。但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卖方同意退还定金,也是可以的。
若出现定金退还纠纷,买方可以先与卖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买下不来是否算违约
买二手房贷款下不来是否算违约,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看合同约定。若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买方需以方式支付房款,且对贷款不能获批的情况有具体责任界定,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比如约定若因买方自身原因导致贷款无法获批需承担违约责任,而实际情况也确实是买方信用问题等自身原因造成贷款下不来,此时买方就可能构成违约。
二是看贷款下不来的原因。如果是因为银行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原因导致贷款无法获批,一般不认为买方违约。例如银行突然大幅提高贷款门槛,而买方原本是符合之前贷款条件的。
三是看双方协商情况。即使贷款下不来,若买卖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比如变更付款方式或延长付款期限等,那么也可不认定为违约。总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是否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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