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户需要对方配合吗
一、离婚过户需要对方配合吗
离婚过户是否需要对方配合,需分情况来看:
若双方是协议离婚,通常需要对方配合。因为协议离婚时,关于房产等财产的分割会在中明确约定。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双方需持、、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若对方不配合,可能导致过户无法顺利进行,此时可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协助办理过户,待法院判决后,可凭生效判决申请。
若双方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且法院对房产归属已作出明确判决,那么在办理过户时,可凭生效的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由一方单独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一般不需要对方配合。
二、的在能办离婚吗
能否在郑州办理离婚,需区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也就是说,若双方户口均不在郑州,仅是一方或双方在郑州居住,那么不能在郑州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而应回到周口或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则要看具体情况。若被告在郑州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等相关材料可以证实,那么原告可以向郑州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的明可以是居委会、物业等开具的居住证明,或者是等能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综上,周口户口在郑州能否办理离婚,取决于选择的离婚方式以及是否满足相应的条件。
三、户口是在办离婚需要暂住证吗
如果户口在绥化,想在鹤岗办理离婚,是否需要暂住证要分情况来看。
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应到绥化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在鹤岗办理协议离婚,也就不存在是否需要暂住证的问题。
若选择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在鹤岗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鹤岗为其经常居住地,原告可以在鹤岗。此时,原告通常不需要暂住证;但如果原告自身没有在鹤岗的合法居住证明,在立案等诉讼程序中可能会遇到一些不便,部分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供居住证明材料类似暂住证的相关材料以确定其身份和联系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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