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从出租屋四楼的窗户掉到一楼,房东有责任吗
一、我的孩子从出租屋四楼的窗户掉到一楼,房东有责任吗
说白了就是:窗子自己破了是房东的事;要是被人弄坏了,那就得自己负责!租房的时候发现家里东西要修,可以找房东来搞定,如果房东不干活,咱们也别怕,自己动手修,费用当然还是让房东掏腰包!还有就是,我们住的房子,如果因为我们用错了方法或者没按房子的特性去用,导致房子受损,房东可是有权解约并且要求赔偿的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已经出租的房子还能出售吗
房子租出去了还能卖。
只要租户没搬走,买卖房子丝毫不影响,原来的租约还是照样生效。
就算买了房,也别以为自己就是主人,还是得承认原有的租房关系哟。
再说,租户还有个叫做“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出租方没告诉你这茬儿,到时候可是要赔钱的。
三、房子租出去没到期租户不住了怎么办
在关系中,若出租人发现其房屋已经租赁给他人但租期尚未届满之时,承租人却不再打算续约居住下去,那么首先,双方都应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寻求妥善处理此问题的方法。
一方面,如果承租人在无合理原因的情况下选择提前终止,无疑是违反了双方当初所订立的合约规定,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样的责任可能涵盖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采取必要补救措施亦或是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作出补偿等等。
另一方面,如承租人和出租人能够在此基础上达成共识,则可据此协商解除已经缔结的租赁合同。
在解除合同时,往往会涉及到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或损害额的问题。
针对此类违约责任的规定,应按照事前制定好的租赁合同条款来予以执行。
如果在合同中并未对此类事件做出明确说明,那么双方当事人便有权利进行进一步的协商,以求得最佳解决方案。
在协商过程中,承租人也可以考虑与出租人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或者协助出租人寻找新的承租人,从而尽可能地降低出租人因承租人提前解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还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在不影响出租人权益的前提下进行合法的转租事宜。
总而言之,当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到之际决定不再续约居住时,首要任务便是尝试与出租人进行友好协商,以期寻找到最合适的解决办法。
倘若协商未能取得预期效果,承租人可能就必须依据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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