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物业费谁来承担
一、出租房物业费谁来承担
出租房物业费的承担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是看租赁合同约定。若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物业费,那么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物业费。因为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都应遵守约定内容。
二是若无约定。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由房屋所有权人即出租人承担物业费。因为物业服务的对象主要是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而房屋所有权人是物业的实际受益人之一,从法律关系和公平原则角度出发,出租人有义务支付物业费。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房屋的使用导致物业费用显著增加,且该增加部分与出租人的正常使用无关,那么这部分增加的费用可由承租人承担。总之,确定出租房物业费承担主体时,应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及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
二、没收房要吗
在未收房的情况下,是否需要交物业费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开发商原因导致未交房。若因房屋质量问题、未达到交房条件等开发商方面的原因,致使业主未能按时收房,在此期间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业主无需缴纳。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并未实际享受到物业服务。
二是业主自身原因导致未交房。若房屋已达到交房条件,开发商也已通知业主收房,但业主因自身原因,如个人事务繁忙等未能按时收房,那么从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之日起,业主就需要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服务企业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物业服务,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都应承担相应费用。
总之,判断没收房是否要交物业费,关键在于未交房的原因,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主体和费用承担方。
三、还没收房需要缴纳物业费吗
一般情况下,未收房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需分情况来看。
若房屋已达到交付条件,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而业主因自身原因未按时收房,这种情况下业主仍需缴纳物业费。因为从开发商通知收房时起,房屋已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物业服务企业已开始提供相关服务,如小区的安保、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业主不能以未入住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若房屋未达到交付条件,开发商未正式通知业主收房,此时业主无需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服务企业针对该房屋尚未实际提供全面的物业服务,物业费的缴纳通常应从实际交房后开始计算。
总之,判断未收房是否缴纳物业费的关键在于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以及开发商是否已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应关注房屋的实际交付情况,明确自身的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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