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低
如果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低,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
在时,夫妻双方会通过协议来约定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有时可能会出现约定的抚养费过低,无法满足子女实际生活需要的情况。
当发现抚养费过低时,父母双方可以本着对子女负责的态度,进行友好协商,重新确定一个更为合理的抚养费数额。这样可以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和可能产生的矛盾冲突。
如果协商不成,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等。
对于子女的实际需要,会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各项开支。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年龄、学习阶段等情况来判断所需费用的合理性。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也是重要考量因素。法院会审查双方的收入、财产状况等,以确定其是否有能力承担更高的抚养费。
同时,当地的生活水平也会对抚养费的数额产生影响。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存在差异,法院会参考当地的一般生活标准来确定抚养费。
在诉讼过程中,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抚养费过低以及子女的实际需要是非常关键的。例如,子女的各项费用支出凭证、父母双方的收入证明等。通过合法途径和合理的诉求,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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