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养父母关系就可以不赡养了
断绝养父母关系后,在法律上通常就不再负有赡养义务,但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养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行为而形成的法律拟制亲属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如果通过合法的程序断绝了养父母关系,那么确实可能不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要成功断绝养父母关系并非易事,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必须有正当的理由,比如养父母存在严重虐待、遗弃等情形。需要通过法律认可的方式,如诉讼等,来解除收养关系。
如果只是双方私下达成所谓的“断绝关系”协议,而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确认,那么这种协议可能是无效的,在法律上仍然可能被认定为存在收养关系,从而仍需履行赡养义务。
即使收养关系依法解除,也不能完全抹去曾经存在的情感和事实联系。在道德层面上,可能仍然会引发一些争议和考量。
总之,断绝养父母关系与是否需要赡养之间存在密切关联,但必须依法进行。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时,应该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和自身的权利义务,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处理,以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和纠纷。同时,也要兼顾道德和人情因素,尽可能以和平、妥善的方式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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