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土地确权归谁
一、母亲去世土地确权归谁
母亲去世后土地确权的归属要分情况来看:
-**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和草地**: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非某一个家庭成员。母亲去世,只要家庭还有其他成员,土地仍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土地确权给该家庭剩下的成员。若家庭所有成员都去世,土地会由发包方收回。
-**林地**:林地承包人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也就是说母亲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能继续承包林地,土地确权可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通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去世后,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土地确权给继承人。
此外,如果母亲是以个人名义取得的,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于母亲的合法财产,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基于“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能在房屋存续期间使用宅基地。
二、父亲死后土地确权归谁
父亲死后土地确权归属分情况确定:
1.家庭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我国以户为单位。若父亲去世,只要该户还有其他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归该户剩余成员,土地确权仍登记在户内成员名下。若整户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土地,不存在确权给其他人的情况。
2.林地: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父亲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可继承林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确权登记到继承人名下。
3.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有使用权。父亲去世,若宅基地上有房屋,子女无论是否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可基于房屋所有权继续使用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若房屋坍塌,村集体可能收回宅基地。
确定土地确权归属时,需遵循相关和村集体规定,可咨询当地村委会或土地管理部门。
三、父母过世土地承包权归谁不在一个护口怎么办
土地承包权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
若为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当父母过世且子女不在同一时,若该户内已无其他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通常由发包方收回。因为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消亡,承包关系自然终止。
若是以其他方式承包,如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因为这种承包方式更强调承包人的个体经营能力和意愿,而非以户为单位。
另外,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比较特殊,在承包期内,即使父母过世且子女不在同一户口,子女也可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这是考虑到林地生产经营周期长、投入大等特点。
若遇到土地承包权纠纷,可与发包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农村土地承包机构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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