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自留地确权吗
一、土地确权自留地确权吗
自留地通常是可以进行确权的。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的一部分,农民拥有长期的使用权。在土地确权工作中,为了明确土地的权属关系,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会对自留地进行确权登记。
其二,通过确权,能够确定自留地的四至边界、面积等具体信息,避免日后因土地边界不清等问题引发纠纷。农民持有确权证书后,其对自留地的合法使用权将得到更有效的法律保障。
其三,在实际的确权操作中,相关部门会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工作。一般会对自留地的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登记发证。
不过,在不同地区,可能会因具体政策、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在自留地确权工作上存在一些差异。但总体而言,自留地确权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举措。
二、土地确权证是我的,现在国家要征用,补尝款如何给我分配
关于农村土地被款的分配情况如下:首先,土地补偿费用属于集体所有财产,将由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其次,安置补助费则归属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那些在承包期末因土地征用而失去耕种土地的承包人;最后,对于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则归经营种植者以及附着物产权人所享有,具体分配方案将由村集体为了公正合理性召开全体村民会议进行决策性审议并予以决定执行。
三、土地确权证上的人员都享有土地吗
土地确权的原则通常就是看那份确实权证书上写着谁的名字。其实,土地这个东西,真正的主人是国家,咱们老百姓能享有的只是这块地的使用权而已。而且,无论是哪个部门还是哪个个体都不能随意霸占、买卖或者用别的什么方式把土地给搞出去。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合法转让的。所以说,无论土地确权在谁的名下,它都不是属于某个人的私有财产。因为我们中国的土地是由国家和集体共同所有的,每个人只能享受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确权到谁的名下,那个人就能对这片土地行使使用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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