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土地确权放弃面积的规定
一、什么叫土地确权放弃面积的规定
土地确权放弃面积,是指在土地确权过程中,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对部分土地面积主张权利的情形。
相关规定通常包含以下方面:首先,放弃面积必须由权利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意思表示,且需本人签字确认,以确保真实意愿。其次,该放弃行为应当在规定的土地确权程序期限内进行。若超出期限提出放弃,可能不被认可。再者,放弃面积后,相应土地权益也随之丧失,后续不能随意反悔主张恢复该部分权益。除非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并经法定程序予以认定。
此外,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中,放弃面积还可能涉及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调整与处置。比如,该部分面积可能重新规划分配给其他有需求的成员。同时,对于放弃面积涉及的土地用途、性质等,仍需遵循土地管理相关,不得随意改变用途等。总之,土地确权放弃面积的规定旨在保障土地确权工作的公正、有序开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二、哪些人不能享受村集体款
通常以下几类人不能享受村集体土地赔偿款:
一是已迁出本村的人员。村集体土地赔偿款分配对象一般以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为依据,户口迁出意味着其脱离了本集体经济组织,丧失了成员资格,原则上不能参与分配。
二是死亡人员。自然人死亡后,民事权利能力终止,不再具备享受村集体土地赔偿款的资格。
三是外嫁女但已在其他村集体享受相应权益的。若外嫁女在嫁入地已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享受了相应土地权益,在原村集体则不能重复享受土地赔偿款。
四是未履行村民义务的空挂户。此类人员虽有本村户口,但未实际履行村民应尽义务,如未承担村集体规定的各项费用、劳务等,经村集体民主议定程序,可不予分配土地赔偿款。不过,实践中对于能否享受赔偿款的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依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确定。
三、农村互换土地地没有协议有效吗
农村土地互换即便没有书面协议,在符合一定条件时依然有效。
首先,双方互换土地的行为属于口头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因此口头约定的土地互换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要满足合同有效的一般条件。双方需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互换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比如互换土地用于合法农业用途,而非改变土地性质进行违法建设。
再者,实际履行情况很关键。若双方已实际按照互换约定使用土地,这进一步证明互换行为的有效性。
不过,没有书面协议存在一定风险,如发生纠纷,举证相对困难。为避免日后争议,建议及时补签书面协议,明确互换土地的位置、面积、期限等关键内容,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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