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没有拿到证的怎么办
一、农村土地确权没有拿到证的怎么办
农村土地确权未拿到证,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查明原因。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村委会咨询,了解未发证的具体缘由,可能是资料缺失、存在权属争议,亦或是登记信息有误等情况。
第二,补充资料。若因资料不全导致,按要求及时补交相关材料,比如土地承包合同、明等,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第三,解决权属争议。存在争议的,各方先尝试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由村委会或乡镇政府进行调解;仍无法解决的,可通过土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提起诉讼,待权属确定后再申请发证。
第四,更正登记信息。若登记信息有误,提供正确信息及证明材料,向登记部门申请更正,经核实后会进行相应修改,完成后会重新发证。
第五,持续跟进。在处理过程中,要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了解进展情况,督促尽快完成发证工作。
二、划拨如何补偿
划拨土地确权补偿需区分不同情况:
1.补偿主体与对象:补偿主体通常为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象是人。
2.补偿内容:
-土地补偿:一般按照划拨土地的原用途,依据当地同类土地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考虑土地的区位、用途、使用年限等因素。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对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进行补偿。建筑物按重置成本结合成新程度评估补偿;青苗按实际损失计算补偿。
-安置补助:因土地被收回导致使用人失去生活来源,给予安置补助费。通常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定倍数。
3.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直接支付补偿款,让土地使用权人自行安排后续生活与生产。
-产权调换:为土地使用人提供新的土地或房屋,用于安置。
-结合补偿:部分采用货币补偿,部分采用产权调换。
不同地区政策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划拨土地确权补偿标准和方式会有差异,具体补偿应依据当地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三、收回国有土地有补偿吗
收回国有土地一般是有补偿的。根据相关,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改建等情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补偿内容通常涵盖土地使用权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土地使用权补偿会依据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地市场价值等因素合理评估确定;地上附着物补偿则针对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按照其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不过,若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因土地使用者自身原因,如未按规定开发利用土地、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且未申请续期等情况被收回,通常不予补偿。具体补偿事宜要结合实际的收回原因、当地政策及相关评估来确定。土地使用权人若对补偿存在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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