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立案标准
一、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立案标准:
(1)倒卖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2)倒卖车票、船票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条 [倒卖车票、船票案(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倒卖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二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五十张以上的;
(二)邮票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一千枚以上的;
(三)其他有价票证价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一百张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累计一千元以上的;
(五)其他数额较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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