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判处拘役能算重犯吗
一、之前判处拘役能算重犯吗
在法律实践中,对于部分行为,我们通常采用加重惩罚的原则进行裁决。
而在领域,前科这一概念尤为关键,它指向那些曾因犯罪行为而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以上刑罚并已执行完毕之人再度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
在此种情况下,此类人士若在原刑罚执行完毕后的五年内再次触犯法律规定的条文将构成累犯,应当按照法律程序从严处理。
另据我国现行对累犯作出详细定义,即指受到一定程度的刑法处罚后,无论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还是在刑罚执行结束后,只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再次犯下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罪犯,均可称之为累犯。
累犯可以细分为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两大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可以被判拘役18个月吗
判罚为十八个月有期徒刑的罪犯通常在十八个月内能够被释放。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十八个月的时间并不足以进行,这是由于刑法规定的减刑标准尚未达到。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犯罪分子缺乏悔过之心、或者没有具备相关的立功行为来满足减刑的条件,那么他们就必须要按照判决的内容履行十八个月的有期徒刑刑期。
对于那些在监狱中表现良好、遵守监规、积极接受和改造、真心悔过并认为自己已经不再对社会构成威胁的有期徒刑或罪犯,他们可以申请假释,并且在假释公示通过之后的当天即可获得释放。
假释制度是一种给予这些罪犯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让他们在遵守特定条件的前提下,提前获得自由。
三、拘役五个月最快多久释放
通常来讲,一旦被判决拘役五个月之后,刑期届满即可恢复自由。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不同刑种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内,若能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展现出悔过自新的良好态度,或者有立功表现者,均可获得相应的减刑待遇。
拘役作为一种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将其送往附近进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式,具有独特之处。
尽管拘役犯同样被剥夺了人身自由,被迫进行劳动改造,但相较于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其执行机构并非监狱,而是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拘役犯在参与劳动过程中,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获取相应报酬。
拘役的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时不得超过一年。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其刑期自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正式生效,但如在宣判之前已被先行,则每羁押一日便可折抵刑期一日。
同时,被判拘役的罪犯,其刑期最短为一个月,最长可达六个月;这些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应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内,他们每月可获准回家一至两天;若参与劳动,还可酌情发放报酬。
当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后,若人民法院决定对其适用,那么缓刑考验期应当在五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依法宣告缓刑,而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则应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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