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毒赃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一、隐瞒毒赃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1、隐瞒毒赃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二、刑法隐瞒毒赃罪的判罪标准是什么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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