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人身权利罪是什么
一、侵犯人身权利罪是什么
1、 侵犯人身权利罪指的是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的行为。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等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三十二条,的,处、或者十年以上;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有哪些
1、暴力行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是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采取暴力的形式多种多样。不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有履行职责的权限,也不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主观上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采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受害人都有请求赔偿的权利。
2、其他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这是的概括式规定,是指法第3条列举规定的情况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造成公民生命健康权损害的行为。
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又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在公民的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可以通过一些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利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