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没有挂失被他人用谁负责
身份证丢失后没有挂失,被他人冒用,根据具体情况,责任可能由冒用者承担,也可能由丢失身份证的人在一定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身份证是公民身份的重要证明文件,如果丢失后没有及时挂失,被他人冒用,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是违法的,冒用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冒用者利用他人身份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诈骗、盗窃等,那么冒用者将承担主要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然而,丢失身份证的人也并非完全没有责任。如果因为身份证丢失后没有及时挂失,导致他人能够轻易地冒用其身份证,并且给相关部门或他人造成了损失,那么丢失身份证的人可能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如果银行在办理业务时,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导致他人冒用身份证成功办理了贷款或信用卡,那么银行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如果丢失身份证的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如及时报案、登报声明等,那么可以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
总之,身份证丢失后,应该及时挂失并补办,以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同时,如果发现自己的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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