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利息的借款能否主张利息
未约定利息的借款,一般情况下不能主张利息,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视为没有利息。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绝对不能主张利息,存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首先,如果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 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是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在借款人逾期还款时给予一定的补偿。
其次,如果借款人自愿支付利息,事后又反悔要求返还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因为借款人的自愿支付行为视为对利息约定的追认。
另外,在一些特殊的法律关系中,即使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应当支付利息。例如在企业间的借贷纠纷中,如果存在资金占用等情况,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判定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在主张利息时,出借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主张。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转账凭证、双方的沟通记录等。同时,出借人也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并非绝对不能主张利息,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出借人在出借资金时,最好明确约定利息等相关事项,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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