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致人损害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宠物致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通常要承担侵权责任,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相关损失。
当宠物致人损害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饲养人或管理人一般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要明确宠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宠物负有管理和约束的义务。如果因为其没有尽到合理的管理职责,导致宠物对他人造成了伤害,那么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是受害人的医疗费,包括因受伤治疗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二是护理费,如受害人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三是误工费,如果受害人因受伤而影响工作导致收入减少,饲养人或管理人需对此进行赔偿;四是如果造成了受害人残疾,还可能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等。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受害人自身存在故意挑逗宠物等过错行为,那么可以减轻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完全免责。此外,如果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那么饲养人或管理人是要承担绝对的无过错责任的,即便受害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也不能免除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为了避免宠物致人损害以及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纠纷,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加强对宠物的管理和训练,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使用牵引绳等。总之,饲养宠物不仅是一种爱好,更是一种责任,饲养人或管理人必须认真对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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