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明
办理离婚手续通常需要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证明。
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所需证明会有所不同。
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1. 双方的身份证,用以证明身份信息。
2. 证,这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文件。
3.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是诉讼离婚,则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据等相关材料,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情况。具体的证据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而定。
总之,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以确保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在决定之前应慎重考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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