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哪些东西和证件
办理离婚手续通常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1. 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用于证明身份。
2. 户口本,证明户籍情况。
3. 证,这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证件。
4. 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应当由双方亲自签名。
如果是诉讼离婚,则需要准备的材料会有所不同,主要包括:
1. ,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2. 证据材料,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等。
3. 本人的身份证。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场办理。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同时,要注意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详细、明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对离婚手续的办理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以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指导。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需要慎重考虑和处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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