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分居起诉离婚的手续是什么
两地分居起诉离婚的手续主要包括准备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并审理等步骤。
要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如、双方的身份证明、证、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相关证据等。状应明确陈述的理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诉求。
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情况下,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
接下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材料,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法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将进行审理,对双方的婚姻状况、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审查和判断。
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判决离婚的,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如果一方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两地分居并不必然导致离婚,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因素。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时参加庭审等活动,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