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找不到人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在起诉离婚对方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来办理离婚手续。
当时对方找不到人,这确实会给程序带来一定的复杂性,但仍然有办法来推进。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法院会在指定的报刊或其他媒体上发布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后视为送达。
在公告期满后,法院会依法进行缺席审理。虽然对方未到庭,但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在判决时,法院会充分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因素。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整个过程可能会相对漫长和复杂,需要当事人有足够的耐心和配合。同时,当事人要尽可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据等。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在这类案件中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协助当事人顺利完成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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