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与侵权得利的区别
不当得利与侵权得利主要区别在于产生的原因和法律后果不同。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其构成要件包括一方取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取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且没有合法根据。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主要是返还所得利益。
而侵权得利则是基于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获利。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在侵权行为中,侵权人通过侵犯他人权利而获得利益。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产生原因不同。不当得利侧重于利益的取得缺乏合法依据;侵权得利则是因侵权行为导致。
其次,主观过错要求不同。不当得利一般不要求得利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行为通常要求侵权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责任原则),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有无过错责任。
再者,法律后果侧重点不同。不当得利主要是返还利益;侵权除了可能涉及返还得利外,还可能涉及损失、消除影响等多种责任形式。
例如,甲误将乙的财物当作自己的拿走,这属于不当得利,甲应返还财物;而如果丙故意损坏丁的财物并从中获利,这就是侵权得利,丙不仅要返还获利,还可能要承担赔偿丁财物损失等责任。
在法律实践中,准确区分不当得利与侵权得利对于确定法律责任和救济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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