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到一岁离婚怎么判决
孩子不到一岁离婚,通常会判决由母亲抚养。
在司法实践中,当孩子不到一岁时夫妻,一般情况下,孩子会被判由母亲抚养。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不满一岁的孩子通常处于哺乳期,对母亲有着更强的依赖和需求,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育。母亲在照顾年幼孩子方面往往具有天然的优势,能够给予孩子更细致、周到的关爱和照顾。
然而,这也并非绝对。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抚养的情形,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照顾孩子、有严重的不良行为或恶习等,那么法院也可能会综合各种因素,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父亲或其他合适的抚养人。同时,即使孩子被判由母亲抚养,父亲也依然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并且有义务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需求。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从孩子的最佳利益出发,全面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生活环境等因素。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工作稳定性、家庭支持情况等,都会对抚养权的判决产生影响。总之,孩子不到一岁离婚时的抚养权判决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权衡和考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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