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销售假药怎么定罪
药店销售假药的定罪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能构成销售假药罪。
在我国,药店销售假药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认定药店销售假药的定罪,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确定所销售的药品确实属于假药。假药包括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等。其次,要考虑销售行为的主观方面,即药店是否明知是假药而进行销售。如果药店在采购药品时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或者明知药品存在问题仍进行销售,就可能被认定为具有主观故意。
此外,还会考虑销售假药的数量、危害后果等情节。如果销售假药的数量较大,或者给众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那么量刑可能会相应加重。对于药店来说,应当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从正规渠道采购药品,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相关监管部门也会加强对药店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销售假药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以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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