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债务是不是分担的
夫妻离婚时债务一般是需要分担的,但具体情况较为复杂,需根据债务的性质等因素来确定。
在夫妻时,债务的分担问题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事项。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双方共同分担的。所谓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例如,夫妻双方共同向他人借款用于购买家庭住房,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然而,如果债务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比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同时,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且与家庭生活无关,也不需要分担。
在实际处理离婚债务分担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债务的分担方式。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因此,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说夫妻离婚债务一定是分担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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