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担保的谁负的责任多
在一般情况下,两个人担保时,他们所负的责任通常是同等的。
担保是一种法律行为,旨在为债务的履行提供保障。当有两个人作为担保人时,他们的责任分配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如果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每个担保人承担的具体责任份额,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例如,合同可能规定其中一个担保人承担 60%的责任,另一个承担 40%的责任。
然而,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明确责任份额,那么通常视为连带担保。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担保人承担全部债务,而该担保人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按照一定比例分担责任。
在实践中,判断谁负的责任多可能还会考虑其他因素。比如,担保人的经济状况、担保能力等。如果其中一个担保人有更强的经济实力和偿债能力,债权人可能更倾向于先向其主张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担保人的责任就必然比另一个担保人多,因为其仍有权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此外,如果担保人在担保过程中存在过错,比如明知债务人无力偿债仍提供担保,或者在担保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等,那么其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总之,在两个人担保的情况下,责任的多少需要综合考虑担保合同的约定、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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