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的发明专利离职该怎么办
在公司的发明专利离职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可能涉及到专利的归属、权益的划分等问题。
当员工在公司期间参与发明并获得专利,离职时情况会较为复杂。首先要明确专利的所有权归属。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在工作任务范围内,利用公司资源完成的发明,专利一般归公司所有。但如果有特殊约定或其他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判定。
如果专利归公司,那么离职后员工不应再以任何方式使用该专利,除非得到公司的明确授权。若员工认为自己对专利有一定贡献,可与公司协商,看是否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其他形式的权益。
另一方面,如果员工对专利有独立的权利主张,那么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独立创造性贡献。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
无论专利归属如何,离职时都应该妥善处理与专利相关的事务,包括交接工作、告知相关方等。同时,要注意遵守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
特别要强调的是,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一定要保持理性和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解决,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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