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威胁恐吓他人构成什么罪
一、口头威胁恐吓他人构成什么罪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口头威胁并不等同于恐吓罪,也未能为这一类犯罪行为单独设立。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以口头方式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从本质上看无疑属于违法行为。
倘若此类言行带有辱骂、恐吓的性质,且情节较为恶劣,则可能构成的相关犯罪行为。
若所实施的威胁对他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那么便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将面临行政责任的追究。
通常情况下,此类行为将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而情节较重者,则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情节严重至构成犯罪,那么当事人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被人威胁可以报警备案吗
完全可行。
若是遭受到任何形式的威胁与恐吓,您完全有权利向警方报案,此举亦被视为先期备案之举。
待您向警方提交相关资料后,警方会依照实际情况予以妥善处置:首先,以书写恐吓信函或采用其他手段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者,轻则将依法面临五天以下之拘留处分或支付五百元以内的罚款;若情节更为严重,则将被处以五天至十天的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那些以恐吓为手段,情节恶劣者,其行为已构成,届时公安机关将对该案件展开全面侦查工作。
无论是通过短信、电话还是其他方式收到的威胁信息,都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涉事人员可能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治安管理处罚,例如拘留或罚款。
当您遭遇类似情况时,务必保存好相关证据,如短信、通话记录、文字、图像、录音等,以便警方能更高效地开展调查工作。
在威胁事件发生之际,请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备案,警方将对此类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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